平安产险宁波分公司保险知识科普:常见保险基础知识问答
1、什么是保险标的?
保险标的亦称“保险对象”、“保险项目”、“保险保障的对象”。它是依据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求确定的。在财产保险中是以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为保险标的,通常有汽车、房屋、使用权、专利权等; 在人身保险中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人通常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一个特定团体中的所有人。
2、什么是实际损失?
是保险标的本身实际遭受的损失。它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实际损失包括标的物的损毁,标的物丧失原有的用途和价值以及保险人所保标的物的权益损失等。不包括利润损失、丧失使用的损失和后果损失。保险人对实际损失的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施救、保护和整理费用应与受损标的物的实际损失分别计算。
3、当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一致时,谁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所以被保险人才是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4、保险标的转让的,标的受让人应如何保护自己的保险权利?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例如当车辆发生过户后,车辆受让人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车辆保险过户批改处理。
5、什么是保险价值,确定保险价值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有什么重要意义?
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从而确定保险人所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确定保险价值对于履行财产保险合同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保险金额可以低于保险价值,不得高于保险价值,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6、确定保险价值的方式有哪些?
其一,保险价值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作出记载。事先约定保险价值的合同叫定值保险合同,采用这种保险合同的保险叫定值保险。属于定值保险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不论所保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是多少,保险人都要按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定值保险合同较多适用于海上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船舶保险及一些以不易确定价值的艺术品为保险标的的财产保险
其二,保险价值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在保险事故已经发生,需要确定保险赔偿金额时,才去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是不定值保险,采取不定值保险方式订立的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对于不定值保险合同的保险价值,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并不加以确定,因此不定值保险合同中只记载保险金额,不记载保险价值。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我们保的车险,是保险金额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而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则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进行评估,以此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