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寿3.15典型案例:保险公司通融赔付彰显责任

一、案情概述

2024年,57岁的Z先生通过银行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产品,以期为自己和家人提供经济补充。然而仅一年后,Z先生因冠心病突然离世,给老妻与子女留下了无尽的悲痛。客户家人通过Z先生银行账户交易记录查到了保单,并进行了报案。

二、理赔波折

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中发现Z先生投保前有脑梗死和糖尿病的门诊记录,此两种疾病均为拒保疾病,影响承保结论。

三、深入调查

保险公司随后启动了详尽的调查程序,重新调查Z先生的诊疗记录并咨询专业医学意见。经多方合议,保险公司整理出以下关键点:

A、Z先生年龄较大且已身故,无法核实其投保时的具体情况;B、投保前门诊记录未调到诊疗资料,无法确切证明Z先生当时具体病情;C、直接导致Z先生身故的疾病是冠心病,与投保前脑梗死和糖尿病并无直接关联。

四、通融赔付

基于上述调查与合议,保险公司最终决定给予参照正常额度赔付,并退回身故后多交的一期保费结论。

五、案例启示

此案赔付不仅为Z先生的家人带来了经济慰藉,也彰显了保险公司面对复杂案情时的灵活处理与人性关怀。保险公司应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优化理赔流程、完善争议调解等举措,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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