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英人寿“以案说险”:及时报案的重要性

【案例简介】

家住厦门的W先生2022年10月为小孩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百万医疗保险。2022年12月底因小孩发烧前往医院治疗,不幸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

确诊后W先生立即联系保单服务人员为其进行报案并协助申请理赔,经公司审核,客户所得疾病在保险重疾保障范围内,于是在受理理赔的次日,公司为其赔付了医疗费用20882元,重疾住院津贴8400元。

【案例分析】

客户能在出院后第一时间拿到理赔款,归因于客户出险后及时进行了报案,提前让公司知悉了小孩出险信息,让案件能在客户申请理赔前完成前置审核工作,也能第一时间得到保单服务人员的关爱服务,避免了不必要的弯路。

【风险提示】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出险后及时报案有助于获得保险公司快速、周到的理赔服务,一是出险后及时报案,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应及时报案,通知保险公司;二是描述清晰经过,报案人应当尽可能组织好语言,向保险公司描述清楚事故发生经过,有利于理赔人员了解案情,大大提高理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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